引用:
作者P&W
所以你沒查法條就在講這些,是誰比較腦殘?法條說了食品不得宣稱療效,光這句話就違反了千年來的醫食同源的理念,同時你光賣個四物雞宣傳一下滋補養顏,你實質就違反法律了,是誰比較腦殘?臨床實驗只有藥廠有錢出的起,你知道這要花多少錢嗎?是誰比較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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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效的話,那怕只針對某特定癌症的病人有效。甚至不用保證痊癒,也許只有40%病人可以痊癒。
==> 我保證都會有藥廠願意花大錢跟你買配方,然後讓這個藥品上市,你朋友只要躺著收錢就好。
問題的根源是這些食品終究只是食品 ---- 既然是食品,就不需要宣稱療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