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行政院曾在九十六年十一月核定「財政部所屬國營銀行十三%優惠存款改進方案」,翌年起實施
|
引用:
|
退休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源自於1958年由國防部與財政部會銜發布缺乏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辦法》[1][2]。後來此優惠存款辦法陸續擴大延伸適用至公務員及教師,是為照顧軍人、公務員及教師的退休生活而設置的一種優惠存款利率的制度
|
引用:
|
2010年7月13日,立委逕行三讀通過將原來只有行政命令依據的十八%優惠存款辦法,改獲法制化[36],公務人員優惠存款從此得到法律位階的明文保障
|
我沒有扯啊,只是想說性質相近。要論來源應該是大同小異,原來你只想檢討一個,那算我多嘴。其實這些都老議題了,不是什麼新鮮玩意兒,有人今天才注意到,我是比較訝異些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624353
引用:
|
作者SKAP
樓上扯啥18%,那是有法源依據
現在連沒法源依據的13%都有...不知道究竟還有多少??
整個國家會到處虧錢不是沒原因,甚麼都政府補貼
像復興原本的國內花蓮線也是虧損,現在叫另一家來扛,也是政府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