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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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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核災食品要進來
我覺的必須要做好2件事
第1件事情,就是把關做好,確認輻射值在合格範圍內,同時產地標示要十分明確,不能做假,讓消費者自行選擇
第2件事情,就是懲罰機制要建立,如果有輻射值超標以及標示作假的情況發生,政府又要如何去嚴懲進口商或通路商?
因為從台灣食安問題多次不停爆發
基本上我們已經可以認為,政府把關就是漏洞百出,所以不可能不出事,早晚問題而已
既然幾乎可以肯定將來某天會出事情了
那請問對於不守法規的商人們,政府又給了什麼樣的懲罰呢?
我反而會去更注重這個
畢竟罰的夠重,才有嚇阻作用
有人說歐美國家都進口了,為什麼台灣不能進?
那我同時想請問一下
對於黑心食品,標示造假的情形
歐美給的懲罰是多重?
台灣給的懲罰又是多重呢?
同時對於不幸買了或吃了這些黑心與作假食品的受害者
有那一次給予適當的賠償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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