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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er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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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57
引用:
作者小肥羊
三星很可惡,但是如果要用這事件來說友達很無辜,那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盤子島快樂。
1.當年美國調查報告直指開會地點在台灣。
2.當年台灣一台LCD電視,台灣買一台,國外可以買2.5台,這局面直到郭董拿國外正常價格稍高一點來賣,才稍有改善,但是目前大尺寸電視台灣買一台,國外還是可以買快兩台。
3.前陣子友達的電競螢幕,台灣賣10000附近,淘寶5XXX台幣,澳洲7XXX台幣。

反正台灣政府不管麻!把台灣人當盤子敲,弄得好像這行業價格還很好,吸引大家去買他們家的股票


1. 大多在台灣, 不是只在台灣

2. 這件事和面板壟斷案是兩回事.
水晶會議所制定的價格並不是針對台灣市場而是全球市場
台灣電視銷售量佔全球不到1%
對面板價格沒什麼影響力
嫌台灣電視賣太貴
該怪的是電視機製造商與銷售商而非面板廠

3. 友達沒有賣整機螢幕吧, 您是說BENQ?
其實BENQ出的電視或螢幕也不一定是用AUO面板


補充第二點
友達在美國法院抗辯時曾經提出證據說
他們在2001~2006年的面板實際售價一直都低於水晶會議上所制定的價格
而且這中間有好幾年他們是慘賠的
這證明他們沒有操縱與壟斷面板價格 (奇美電也曾有相同的說法)
但美國的反托拉斯法規定的是
你們這些彼此競爭的廠商秘密聚會交換市場與價格資訊
這就是犯罪了
至於你回家後有沒有按照會議決議辦事
他們是不管的
也因為這樣
其他廠商才會覺得抗辯無效乖乖認罪
舊 2016-12-13, 05:54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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