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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中時電子報這篇寫得比較中肯
我見我思:彭蕙仙》同婚豈只宗教議題
反同婚與挺同婚兩大陣營,分別集結,頗有互別苗頭、人氣大車拚的味道。目前看來,挺同的顯性勢力大得多,凱道的音樂會上,名流穿梭、大牌雲集;而反同派則未免太不稱頭,既沒有什麼名人加持,連護家盟祕書長都被人抓包曾有外遇,簡直寒傖。
不過,且慢!從川普和希拉蕊的例子看來,就算整個好萊塢都相挺,希拉蕊還是落選了;所以,就讓名人、名流繼續自我感覺良好吧。在關乎基本價值的事務上,凡夫俗子或許得不到主流媒體關愛的眼光,甚至也沒有辦法載歌載舞說出一番動人的論述,但是他們分散在台灣的土地上,守望著他們在乎的價值;以至於卑微的退讓,從反對同婚到願意接受同婚設立專法。
他們學習看見社會有不同價值觀的人,學習理解同性戀者曾遭受過的苦難:他們為22年前、1994年2位自殺的北一女學生感到痛心;為16年前的玫瑰少年流淚。他們深信:不論一個人的性向是什麼,都不應該被社會排擠、不應該受到欺負。
感謝經過許多人的反省和努力,這些發生在10幾、20年前的不幸故事,如今在台灣已經少了很多;當然,他們不敢說絕跡了,畢竟只要是人所集合形成的社會,難免就有偏激的人;但至少,台灣社會已不會再合理化對同性戀者的歧視與鄙夷。
關於性別的議題,霸凌確實還是有的,只是方向轉了一圈。2016年的現在,在台灣說出反同是需要勇氣的,因為後續會有鋪天蓋地的肉搜、羞辱、恐嚇、霸凌隨侍在側;當然,挺同者可以假裝沒有看到;假裝不知道,台灣所謂的多元,其實並不包括對同婚有不同意見的「這一元」;假裝不知道,台灣的所謂新聞自由,並不及於反同。
也因此,許多不見得反同婚、至少不反同,但對同婚修《民法》有所疑慮的人,過往總習慣選擇沉默不表態。他們不出聲,是為了避免被挺同陣營像玩打地鼠遊戲一樣,只要稍稍冒出頭就被扁得稀巴爛。不同於挺同人士的亮麗醒目,這些對同婚修法持保留意見的人,或許並不顯眼,但卻紮紮實實地活在總是想辦法要排除他們身影的台灣輿論之外。
這些廣大的群眾,並不全然有宗教信仰,直言之,他們不是基督徒、不是天主教徒。挺同陣營用洪荒之力對付基督徒是沒有必要的,要與基督徒辯論公共神學裡的性別意識與婚姻觀,似嫌多餘,甚至拿挺同基督徒來說服其他基督徒的企圖,也是徒勞的,因為基督徒在台灣的比例不過是5%!今天反同婚納入《民法》的陣營,若是掙得個與挺同陣營的勢均力敵,基督徒或許有功卻絕非唯一的力量;而是台灣社會裡的一群尋常百姓們,終於決定打破沉默,勇敢宣告自己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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