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度這麼差,拜託不要出來走跳好嗎
原眷戶自行負擔部分,最高以房地總價百分之二十為限
是自備款,最高以房地總價百分之二十為限
偏偏有人就是當成
房地總價,最高以房地總價百分之二十為限
照你這樣解讀法條
左營自治新村,0自備款(還有很多改建案也是0自備款)
不就變成一毛都不用出,就有一間房子了
這個比較勁爆,快去媒體投書爆料,或是提供給你喜歡的立委
知道你法條看不懂
給你看的實例吧
http://gpwd.interweb.com.tw/mPublis...cnid=119&p=2539
好人做到底,其實是怕你還是看不懂,提示20項
認錯不可恥
不認錯繼續硬凹
你就繼續鬧笑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