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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woru_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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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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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性婚姻入法將消耗國家龐大資源,影響政府拼經濟
這是政務官和立法委員應該做的事情 我繳了那麼多稅給政府 應該也要做一些事情
這和拼經濟一起做是會花掉多少資源??
我不覺得我們政府不能同時做很多事情 是要不要花力氣去做而已

2、 同性婚姻在多國點燃社會戰爭,臺灣倉促推動勢必引起社會爭議與內耗
藍綠內鬥和對岸的爭議已經夠多了 多這一件事無所謂

3、 歐洲人權法院未作出定論,台灣不應成為華人地區第一隻白老鼠
因為歐洲宗教的關係 所以對同性結婚才這麼保守
反過來看 同意同性結婚的國家
國民 或是 政府的對於人民平等的權力是可以超越宗教信仰
這種態度不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嗎??
另外就是台灣擁有全亞洲最有利對於同志結婚的條件
這就是To do or not to do的問題了..

4、 同性婚姻不具自然生育的可能性,不利於台灣的家庭延續與人口發展
就算不同意同性婚姻 那些男同 女同 也不會去結婚生小孩的
少子化的現象跟同性婚姻根本沒關
這根本是"不會生 牽拖厝邊"

5、 愛滋病最大宗是男男性行為,已成青少年十大死因
a. 我找不到官方『青少年十大死因』是那十大 (誰可以幫我找一下??)
理論上HIV的發病期是 10-12 (有資料是4-10)年 那時候青少年就不算青少年了
這個東西有點怪怪的.....
b. HIV的預算是從CDC(疾管署)來的 一半30億其實不算多 (我覺得應該多一些預算給CDC)
跟健保署百億到千億差很多 比這個還要花錢的疾病也是多得很
吃檳榔會得口腔癌 喝酒肝癌 抽煙肺癌 這些也早有定論的疾病為什麼不去禁止他的來源??
只是因為『性』這件事??

6、 同性婚姻不符合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這其實是因果的關係
現在的情況是:
社會歧視同性婚姻 --> 小朋友被歧視 --> 不准同性婚姻
我希望的情況是:
修法准同性婚姻 --> 社會習慣了解同志 --> 社會不會歧視同志 --> 小朋友不會被歧視
"在一個具有長期承諾、穩定、受法律保障的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中,子女最有可能得到其父母良好照顧及教養。"
其實這句話裡面 長期承諾 & 穩定 同志也是可以做得到的 現在是沒有 "受法律保障"
假如有法律保障的同志的話 按照這句或也是給小朋友好的照顧和保障的...


引用:
作者lzarconlony1
抽空看了一下這個組織的訴求
我必須客觀的說 撇開部分個人荒腔走板的行為
這個組織的論點 是有條理與根據 並非空穴來風

如同不應該使用人身攻擊等侮辱羞辱式言行去對待同性戀
也不應該大庭廣眾之下赤身**** 奇服異行

贊同者何時有一個如同這六點一樣
一個有科學根據(同性戀位於DNA哪個片段)
合乎社會科學(同性戀有相關大規模社會性研究嗎)
合情合理 符合華人的論述

DNA我真的不知道 不去預設 社會科學應該是有
我才剛看到父與母以及結婚對小孩社會化的研究群
不要再搬ㄧ些職業是醫師 但其實不具科學觀點的論點出來
你們這樣只是更站不住腳

醫師不是科學家 沒那麼偉大 只是醫學院念了幾年出來
他就是一普通人 妄言科學是一種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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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家庭價值、反對同性婚姻入法

「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大法官釋字第554號),一男一女的婚姻具有自然生...
舊 2016-12-03, 10:32 PM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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