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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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人提到剎車皮的事情嗎
人獸為什麼就一定要"交"?
不能有純純的愛嗎 這有科學證據耶
口口聲聲科學 怎麼有正統科學研究 卻視而不見
愛是建立在法克法克上面嗎 如果是?那同性戀被視做亂交 也不意外
你看高雄遊行 就是徹底把自己貼上 不檢點 亂搞等類的標籤
自己都做不好 還要出來爭取什麼權?
亂倫是真有案例 不要視而不見
政府跟法律扮演的角色 應該更超然中立
法律允許 相當於整個社會給予這樣關係一個祝福
這樣差很多 合法不合法 社會大眾看待的眼光不同
這就是標準的想用法律來強姦社會
只要立法通過 以後就會說 法律允許 不然怎樣?
還記得食安? 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
某種程度來說並沒有錯 人家沒有違法
但是 沒違法就是正確?違法就一定錯誤?
同性戀堅持要修改民法婚姻 就是一種變相強姦社會上多數異性戀
事實上 沒吵這個之前 我都搞不懂什麼叫做異性戀 誰會特別這樣稱呼阿 超怪
有問題 應該先專法 看之後狀況怎樣 逐步調整 不是一次要強姦大眾
另外什麼性平教育跟領養小孩 我是堅決反對
這些問題已經超越 感情 麻煩回歸真實情況
人家孤兒都跟你說 我要爸爸跟媽媽 你硬要給人家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
簡直就是自私到極點 麻煩不要禍害下一代的人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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