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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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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03
引用:
作者lzarconlony1
說問題很簡單也只是沒去思考而已

就像廢死也很簡單 那廢不廢?
安樂死也很簡單 做不做?

廢核那就更簡單了 反正用愛發電嘛

標準的死道友免死貧道 反正表達一下自己那假高尚的情操
把問題製造給國家社會 有問題拍拍屁股走人 沒自己的事情

別人都是胡扯 自己連蛋都扯不出來 直接發動大絕 扣人納粹帽子
要不要再補一個法西斯?

一個人連獨立思考能力都沒有 可悲



前面還打你不夠腫喔 你的財產分配咧?

人不要出來自己show弱點 明明就都不懂法律 還在那邊亂掰

不是說丈夫死掉妻子就會有第一優先順位權?

長榮二房知不知道? 井蛙不曾窺天 就會講出一些完全超現實的東西
最好是優先順位權 醒醒吧 你沒有分配過財產


ㄟㄟ專家,請問你的法律是哪一國的
幾年前先父過逝,我就經歷過財產分配


民法 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所以父親死亡後,財產繼承權第一順位為配偶妻,再來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即親生子女(不管男女均可平分)

若沒有子女,那配偶就要跟往生者的父母(第二順位)共同繼承,如往生者的父母也往生,那再由往生者的兄弟姐妹(第三順位)共同繼承,總歸一句話配偶不可能單獨繼承,除非往生者的親屬全部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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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夢似幻
舊 2016-12-02, 03:58 P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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