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esmondwu
戀童侵犯無知幼兒權力,是違反人權的,近親違反現代社會人類的道德情感,所以才被禁止,三人以上也是(不過在回教國家合法)。如果你想挑戰以上道德認知法律規範,歡迎你站出來倡導
基本上支持同性婚的人就是覺得同性戀是對道德無害的,彼此合意,也沒傷害到其他人,故不違反道德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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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點也不想去挑戰,
是有些支持者愛用的的邏輯就是"反正影響別人所以可以"..跟本是莫名其妙。
基本上,
修改婚姻法真的不影響別人嗎?
我認為,會這樣子想的人,
是因為他是跟本也從來不去思考這個問題的自私鬼。
婚姻對有些人來說,已經是一種信仰價值,
你認為那個一神教的人去砸毀其他宗教佛像或神壇的行為算不算傷害他人呢?
基本上我認為那是走火入魔的經神病。
我認為修改婚姻法也是一樣在傷害某些人的婚姻信仰價值,
當然也違反了那些人的道德信仰。
而且是先有婚姻制度後,才有婚姻法律的出現,
法律人用了一個詞「事實先在性」,我較認同,
如果同性戀者相互成家這麼有理,為何不早在千百年前就出現?
而是要在今天反過來再重新由法律去定義什麼是婚姻?
我還是要重申我一直講的.
同婚立法吃飽太閒!修法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