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今天在個人自由行為下,
婚姻法並沒有限制和禁止任何人有結婚的權力。
目前的法律只是限制了結婚的對象,
戀童、近親和3人以上相愛也沒有危害他人,
依照你的說法,法律也迫害了這些人對吧?
要支持沒闗係,個人自由...
但你可以先去想一下,為什麼會有婚姻制度好嗎?
如果你懶的想,爬文一下在某片有人有貼模擬憲法法庭裡去聽看看鑑定人的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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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童侵犯無知幼兒權力,是違反人權的,近親違反現代社會人類的道德情感,所以才被禁止,三人以上也是(不過在回教國家合法)。如果你想挑戰以上道德認知法律規範,歡迎你站出來倡導
基本上支持同性婚的人就是覺得同性戀是對道德無害的,彼此合意,也沒傷害到其他人,故不違反道德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