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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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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rainwens
在下只是覺得很多人都是這種人生態度,
頂多只能算是普通人,還不到要譴責搖頭的地步。

或許是我個人的標準比較寬鬆吧......


等你有小孩 養到20幾歲
大學畢業說要結婚 且婚後在老公家照顧婆婆
沒房產 一份三萬塊的薪水要養4個人跟租房子
你還會放手讓小孩去結這婚

我會給你拍拍手

舊 2016-11-30, 06:07 PM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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