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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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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其實我認為,
在美國以單身身分或以同志婚姻領養小孩
法官在判下去的時候,
一定是其他條件的分數,
好到可以彌補非正常家庭的失分........

這個推測我無法證實
但是無論如何就是分數達標了
法院也認可了不是嗎
並不是沒把關人人都能認養成功
且前面已提供連結說明
「同性戀父母對子女在心理、行為或是教育成果方面,與異性戀無差異」
 
舊 2016-11-25, 08:02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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