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FL
已經問過了...
店長表示台灣跟日本不是同一個系統,本來台灣這邊僅提供調整服務,不提供換貨服務,要不是他們店員把我的東西弄壞他們才會負責,還說他們得從庫存裡補一隻眼鏡給我,這筆他們得自己吃下...感覺說得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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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可以分成兩段來看
1. 你在日本消費回台灣要求服務。台灣店家也幫你服務了=買水貨之後要代理商保固。
J!NS這點算+分。
2. 服務過程中損壞了你的物品,這就是店員跟店家的責任了。
這邊就台灣J!NS的立場就是賠償一隻同值(標價相同,但MIJ在大家心裡價值如何自由心證)的商品給你。
當然你可以就「恢復原狀」的角度來要求要拿到跟本來一樣的東西,只是這邊可能得打官司去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