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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am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2
引用:
作者asurada1982
還有奉勸網友不要 跟贊同婚的討論 浪費時間
尤其是慘被打臉、說不出理由、固執己見、跳針,無視法律、社會對其議題完善前,強行推動同婚
意圖將己意施加他人身上,將不同意見者扣上恐同大帽

特別是幾個特定帳號

大哥 您的集中營在哪裡啊?
可不可以包遊覽車去參觀?
舊 2016-11-20, 02:18 AM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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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am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