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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o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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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30
引用:
作者EAC212
你所謂的解決是指?
1.修法.
2.不修法.
3.其他.
你所謂的解決是哪一種? 如果不是 1或2 你講的出第3種嗎?
但我認為對於支持者要的只有 1.
除了 1以外其他都叫作"沒有解決",就是拼命吵要結婚、要小孩、要改身份證....
不可能會有交集的要怎麼談?
許多非同志的也都已經很包容同志圈了,
同志圈還是一再製造更多爭議,要怎樣談?


反之反對方的解決方案是2不是嗎?
然而到最後解決方案不管是1或2 甚至有3(各退一步的修正方案,可結但條件嚴刻諸多限制等..)事實上都不會影響到個體上的你跟我對吧?
所以對這種事看淡處理就好..包容不是嘴巴講講而已...
話說現在才不過"初審修正案"就這樣了,想必之後更進一步的發展會鬧更大也是預料中~
先看公聽會情況吧....雖然可以預知有辦都沒辦一樣,不過是拖延戰術..
     
      
舊 2016-11-19, 01:30 PM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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