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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5
引用:
作者rainwens
現在應該是法律把人約束住了吧……
不寫遺囑就無法獲得保障

所以未來應該要放寬事實婚的認定

不管同性異性
同居一輩子得到的保障不應該比新婚沒幾天的少(比喻)

乾脆學羅馬人
同居一年以上視同正式配偶
無故擅自外宿三天 視同消滅婚姻關係
舊 2016-11-19, 12:27 AM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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