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http://www.bli.gov.tw/sub.aspx?a=CqNAz81rWbg%3D
雇主欠繳保險費,員工保障權益之道
雇主幫員工投保勞、就保,如期繳納保險費,是最基本的責任;對於積欠保險費的雇主,暫緩核發各項給付,也是穩定勞、就保財務不得已的做法。然而,如果雇主真的欠繳保險費,是不是勞工朋友就沒辦法請領給付了呢?別擔心,有下列解決辦法:

雇主分期攤還欠費
勞保局為協助財務困難的雇主,特別訂定了欠費分期攤繳作業須知,只要雇主辦妥分期攤繳並繳納第1期款項後,就可以恢復保險給付。
勞工提出按月扣繳證明
譬如薪資帳冊、薪資單、收據等書面文件,經勞保局查證屬實,勞工就可請領相關給付。
勞工提不出扣繳證明,要先付清自負額
若無法完整提供雇主欠費期間的扣繳證明,經勞保局查證,是因為雇主關廠、歇業、停業或勞資糾紛等不可歸責於勞工的事由,可請勞保局開出繳款單,勞工先自行繳清個人應負擔的保險費後,再請勞保局核發相關給付。



勞保局和勞工局是二個不同的單位,雇主申請勞保局的分期給付和勞工局的詢問是二碼子事

舊雇主方當然是回答雇主說沒問題,並確認雇主付了頭期款後就可以領給付

又或者,看薪資單上面,公司的薪資有沒有扣繳數據(扣繳證明),一樣可以申請給付

勞工局詢問有沒有欠薪,回答當然有欠薪,並反向詢問如何強制索回薪資
舊 2016-11-07, 05:09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跳海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