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
引用:
作者kino
以前有個案件
有個人強姦了一個婦人
那個婦人的女兒去醫院探病
一不小心,女兒又被強姦了
劇情迷離到這程度怎麼辦呢?
最後那婦人的女兒嫁給了強姦犯
當然這事情還沒有結束
強姦犯果然兇狠
對婦人的女兒照三餐打揍
那婦人的女兒有天受不了
拿起刀來幹死了強姦犯
---------------
講到這裡我都覺得神奇
媽的連續強姦人家老婆孩子
沒槍斃就算了,居然還能放出來娶被害人
導致人家不堪凌虐,成了殺人犯....
這司法是在保護誰啊?
|
大概知道是說哪一件案子.那強姦犯像是謝長廷出來當辯論律師.後來那位女兒也給輕判,後來又為此立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