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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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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刑法第225條規定:「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合議庭認為男子毫無悔意,重判他3年10月,
判3年10月你跟我說是重判。
舊 2016-11-04, 09:45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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