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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買賣就是這樣, 或許有多少發送才會划算, 我也經常跟客戶說哪幾張單一起出, 如何下, 錢如何匯給我, 這樣我的營運金額才會比較容易.

而信譽在於, 如果客戶有自己考量而不願配合的時候, 我一定會依照客戶的需求去處理, 這是他們對我們下單的時候的認知, 而不是我方會自行變更.

即使條款內有寫我司有最終權力做變更, 但這只是千萬不得已的時候才能做, 譬如人力無法抗拒之因素等等.

老實說很多公司寫了這條就當作無敵條款, 隨意自己處理也不會告知客戶直到被查詢.

對, ASUS, 我說的是你, 維修時打算怎麼做, 我有留手機, 有留信箱, 好歹說一聲.
舊 2016-11-04, 09:34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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