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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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這問題就是會有人跳針
1.不動產收房屋稅地價稅不合理 違反人權
持有不該繳稅
所以名目跟稅率要調整 稅制要改 這不該是地方政府提款機
2.不動產交易時 目前法令已經課了六七種稅
加上房地合一稅實施 500萬變成1500萬都是帳面
交易的時候已經課過 一隻豬是要剝幾次皮 也太誇張
講白點 沒有交易 什麼價值都是騙人 都是假
所以這點要課更高的稅 完全不合理 也於法無據
有哪條法律規定 財產在沒有任何買賣行為之下
可以根據自行公布的帳面數據 隨意增課稅的嗎
光是地價稅基漲稅就是不合理
問鬼都知道 台灣去年經濟根本就實質衰退 包括房地產
所以請問如何在現值衰退的狀況下 稅基可以上升
是有鬼買空賣空 所以漲價?
還是突然多了幾坪 房子長大 所以漲價?
3.非自用問題 就是所謂一般稅率
其實有不少人不知道怎麼申請自住稅率
或者是去申請總是被推拖說時間超過或者還沒到 之後再來
然後一樣被課一般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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