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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不起就別學別人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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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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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47
付不起就別學別人開公司 ="=
[討論]離職後,公司要我賠十五萬!好強,我不怕
看底下留言才知道原來「協調委員」和「調解委員」是不一樣的
這種找地方聲望人士當協調委員 , 可能不少也是和一些老闆是好朋友吧 ,
居然說得出 : 27天的薪水不要太計較啦。
948794狂 !! 怎麼不去跟老闆說、別小氣巴拉的跟員工計較小錢 !!
威脅員工、甚至不惜對簿公堂就為了苛扣、積欠、凹員工 ,
說好的企業競爭力哩
2016-10-29, 10:2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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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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