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four
哈哈哈,一群人的社會經驗本來就比一個人的社會經驗來的豐富了,尤其又是從非法律圈來的人。就算沒當過兵,一群人所代表的社會認知本來就比一個人更具正當性了。這是比較性,而不是絕對性厚。尤其某些事情只有社會觀感問題,沒有是非問題。若要追求絕對的是非,請去找上帝。
法官裡面確實有沒當過兵的啊,有沒結過婚的啊,也有沒小孩的啊,這會很奇怪嗎?原被告在挑選陪審團的時候都會爭取有利的名單,一般來說原被告都會選擇有相關經驗的人,這也不奇怪啊?你的點在那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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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哪來的錯誤觀念,會認為非法律圈的人社會經驗比較豐富。
一個當法官三年,處理過二十件殺人案的刑庭法官,跟十二名畢業十年,從來沒有接觸過殺人案件的菜鳥陪審員,誰更具有辦理殺人案的社會經驗??
一個專辦刑案的法官,跟一群畢業後就進入專業領域工作的社會人士,誰更有社會經驗?
陪審員也會有沒當過兵,沒結過婚的,也沒有小孩的,這樣來看陪審制是不是也不適合?
不要每次都去接受媒體灌輸的既成印象,以為什麼事情都是這樣,有時候要自己想一想,是不是真的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