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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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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dragoncat
這是一個上層社會和下層社會的差異性
有錢人和一般老百姓也是有相同現象
法官和檢察官都不會比警察還了解社會現況和現實
而且不只鄉民這樣說法官缺乏社會經歷
就連學法的也講過


這其實要講的話,問題很大。

我只能簡單的講,如果要說法官等缺乏社會經驗的話,那麼任何一項專業領域內的人才也都有相同的問題,因此以陪審團制度來講,不會比較好,問題一樣會有。

所以我始終認為,陪審團制度不是解決我國司法制度的方法,它可以是一種改變的方向,但不會是治癒的良藥。
舊 2016-10-27, 11:42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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