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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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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
引用:
作者惡蟲
哪來的這種說法?

以網路上所見,反而是一般鄉民對於社會案件實務的缺乏經驗,普遍不具有依證據判斷事實的能力。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AF%A9%E5%9C%98

請參閱

陪審團的功能本來就是處理"事實的認定",適用法律是交給專攻法律的法官。老外他們在法律上的分工可是做的很好的,更早以前連法律背景的人都不能進陪審團說。

話說回來,法官每天都窩在卷宗前面或是法庭裡。沒當過兵、沒玩過線上遊戲、沒結過婚、沒離過婚、沒有小孩……兩造雙方就事實胡扯一通,你覺得就"事實認定(故事編造)"一群陪審團比較厲害,還是一個沒出過社會,只靠判例及課本想像的法官厲害?

實務上通常讓法官頭痛的都是"事實認定(拆穿謊言)"問題,而不是用那一條法律的問題。而你說鄉民沒能力判斷是因為他們沒有機會參與證據討論過程及兩造攻防過程。當然每一種制度都各有優劣,沒有誰特別好,不過至少都比台灣現在的狀況好就是了
舊 2016-10-27, 09:45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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