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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T-1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觀審員就是要你背書

就說本法官的判決是經過隨選民眾認同的而已

無意義的東西

台灣司法應該要走向陪審制,由陪審員去決定這個有人有沒有罪

因為法官的專業只在於法律,決定這條罪要適用於什麼法?

那被告有沒有做錯? 有沒有說謊? 有沒有不合情理之處?

法官在這一點不會比一般人強

法官也是人,不用想成神

甚至因法官缺乏社會經歷,在事實與否的判定上,反而會比一般人弱
 
舊 2016-10-27, 09:18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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