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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邊說一個,三四年前,我還在兼差三份工作的時候,店裡面來一個少年,13 14歲,發生在台灣喔,不要懷疑,偷了店裡面五個麵包,然後拔腿就跑,被我們逮到。
後來才知道,他沒父母,也被社會局安置過,但是這個安置其實也不怎麼樣,當天會偷那五個麵包,就是在街頭流浪太久了,沒吃東西,只好下手偷。
後來,警察,跟我們老闆都說算了,然後跟他說,真的餓了,直接來我們店裡,或是去找警察叔叔,我們會請他吃飯,在我離職前,他都有來。老闆有交代我們,隨便他拿,但是也挺有規矩的,就只拿他自己要吃的量,你問他住哪,他也不說,社會局要再次安置他,他相當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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