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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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一個男的可以收養小孩 
一個女的也可以收養小孩 
 
在法理上 沒道理多加一個反而不可以 
事實上 也有同志伴侶由一方出面辦理收養手續的 
 
所以 again 這始終不是法律問題 
 
如果認為同性異性婚姻並沒有不同 
是什麼原因在這裡產生猶豫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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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是那麼直接的
主要倒不是因為收養小孩子 是由同性或異性戀家庭 這麼簡單而已
如果把最新進的歐洲裡國家來看
要申請收養小孩的把關是非常非常嚴謹的
除了家庭的條件 經濟問題 環境問題 人際關係和社會支援連結上
都層層把關
我覺得目前台灣連一般把關收養小孩的評估都做不好
還有很多家庭問題
....
這部分跟[同性婚姻]搞在一起根本是越界太多
我自己覺得教育小孩子是很困難的一件事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