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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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engjer
等同性可以結婚後,接下來他們就會要求要扶養小孩了.
到時候認養小孩,代理孕母的議題就會一一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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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稍微整理一下
EC兄:
不支持同性婚姻法
不支持的原因: 不需要//(或是)不認同浪費國家社會資源於此//合法結婚會使大部分異性戀族群資源分配受損
(至於個人觀感的部分 我就不鑿述)
我想大家懂你不支持的
但是可以把不支持原因再說清楚一點
如果要有對話:
盡量不要針對別人論點在語意上或者表達的邏輯(稍微不順 還是比例失衡去著墨)
這樣別人也不會懂的反對的想法
就如前面有言 [他們覺得有需要] 你的不需要只是法治運作的中的妥協和尊重而已
大部分回文(包括我)
支持:
原因: 讓這部分的族群有了一個法律保障地位 // 避免紛爭
另外除了我個人完全支持同性戀之外
還有一個政治因素:
歐盟和美國: 在人權和同性議題上因為台灣友善的空間爭取到不少國際優勢
這也是不分黨派和各代政府有想拉攏的部分
(基本上我覺得這部分是他們運作的動機很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