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這個討論串抒發一下一個我忍了很久的想法,抱歉離題了
我覺得「防禦駕駛」這四個國字,似乎
(被法律條文)扭曲原意了?
就像「體感溫度」,事實上是代入工式而不是真的用皮膚去體感
我們這邊「防禦駕駛」(defensive driving)教的東西,真的就只是「如何預防車禍」,僅僅如此
以這篇為例,光只是聯結車「通過平交道」而已,就有
一堆需要小心留意的細節,
其他關於高速公路行車、山路行車、惡劣天候行車、夜間行車、緊急狀況應變…等等都還沒提到呢
駕駛手冊寫得落落長
「開車要留意這個那個,不然可能會發生這樣那樣的遺憾!」
Defensive driving這個字本來的意義根本就和accident liability(肇事責任)八竿子摸不著邊
我們這邊車禍如果沒有人員傷亡,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了,
沒有任何保險公司會用「是否有defensive driving」這種說法來決定liability的
他們看誰的錯比較大用的詞是at fault
發生車禍時如果有違規(traffic rule violation)或是「有過失」(liable)
違規的部分會被交通局計點數,有過失是另一回事
上述二者無論如何都很有可能造成保險費增長,
可以上網參加「安全駕駛課程」(defensive driving course)減保費消點數
defensive driving這個詞是用在類似上面這些提到的地方
但是這個英文字弄成中文,直翻成「防禦駕駛」,
然後搭上那條「非故意,
應注意且能注意而不注意為過失」,演變成:
「那個撞人的傢伙
沒注意,沒有防禦駕駛,有過失!肇責肇責!」
「那個被撞的傢伙
沒有防禦駕駛,有過失!肇責肇責!」
這不是全部攪成一團了嘛!?
「防禦駕駛」是一回事:
Defensive driving
「肇事責任」是一回事:
Liability insurance??
「過失
(致死)」是一回事:
Negligent homicide???
對於第一項我沒有什麼大問題,而第二第三項我還在慢慢消化中
我要說的是,
如果搞不清楚「防禦駕駛」其意義與精神,請自動轉換成
「小心駕駛」
而「不小心駕駛(過失)」和「肇事責任」要分開來看!
不過我也曾經說過,我不會管別人怎麼說話
以後看到別人誤用defensive driving,我自己在腦袋裡轉換過來,
心裡想著「他其實是在討論過失」就好了
「那個撞人的傢伙沒有防禦駕駛!」
→ 「那個撞人的傢伙沒有小心駕駛!」
→ 「小心一點!別再撞人了!」
「那個被撞的傢伙沒有防禦駕駛!」
→ 「那個被撞的傢伙沒有小心駕駛!」
→ 「小心一點!別再被人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