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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鋼蛋3
依新修條文規定,由同一個寄件地點寄給同一地址或同一人,且次數超過30日內2次或半年內6次,就屬於「次數頻繁」,將排除適用3000元的免稅範圍。

玩集貨的死第一阿

不管是為了省運費還是特貨因素,集貨商都是很好的選擇,這樣就中了同一寄件地點的條件阿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以後的玩法,就變成各家集貨商輪流換
公司、家裡、朋友家、親戚家輪流收


淘寶玩那麼久,目前賣家直寄的紀錄低於三次,所以東西幾乎都是從集貨商過來的

就算集貨也應該要算銷售店家到消費者吧.....而不是只算集貨點到消費者
這部份就看政府睿不睿智了~
舊 2016-10-21, 04:25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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