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rror37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3
引用:
作者csshih
這不算滑坡謬誤(若我們僅僅只談加州)
從加州歷次立法造成的自我困境來看
從沒有一次是滑坡謬誤
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加州電力危機"
我回文分段沒分好,讓您誤會了

我是看到你說,「加州不要這個產業,這產業自動就會跑到別州去

我聯想到有反對者反對這個法案的理由是:

「如果法案通過,我們不服被迫要去別的州拍攝
  →別的州也可能立同樣的法,
  →這樣下去我們就沒地方去了!
  →所以我們一開始不能通過這個法案。」

打完以後覺得很好笑,覺得這個理由是無限上綱
然後又發現,應該是叫做滑坡謬誤
(加州立法→不代表別州會立法→不代表全美國都會立法)

我是指這個反對理由是滑坡謬誤,不是指你滑坡謬誤
舊 2016-10-21, 01:39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rror37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