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yeric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8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未屆"喔∼
白馬非馬
事實婚也不是真的婚姻關係
比較像受法律保障的同居或家長家屬關係
部分雷同於多元成家的民事結合
所以上述的疑慮並不存在
男主角只是草食男 不是真的傻...


那叫common law, 同居超過一定時間 即使沒結婚 也擁有婚姻效力
更不用說有孩子了

溫哥華就有富二代把洋妞 包養
結果過法定時間後 被洋妞弄上法庭說是common law
因為不肯自曝其中國的財產 後來房子都被判給女方

恩 只是女朋友喔!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6-10-20, 08:54 AM #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eri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