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我知道是鄰校教官…
當然我也不是完全質疑學生,畢竟沒有可以還原當時實際狀況的人證或物證出現…
只是說真的,畢竟馬路上人來人往,不可能每個人都知道他有精神方面疾病,更不可能要他背個"我有病"的牌子在路上四處宣傳…
這次不管誰對誰錯,他暴衝的是教官還有轉圜空間,如果是其他人,也許對他自己或其他人都可能會有問題…
至於甩棍說是該生怕狗讓他帶著心安,我是覺得沒用到的時候這說法都成立…
但照新聞說法,他應該是已經拿出來了,我不曉得他是單純拿出來自我防衛還是打算攻擊教官………就怕是後者,那這個特殊生就可能有一定的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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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有一定程度可能的危險性.......危險性是浮動的.......
所以不必太強調某一種危險的危險程度.......除非情況適合也有必要.......
例如 KTV 沒設逃生門就絕對不行........就算不一定會失火也不行........
身心障礙會造成他人危險則未必.......如何對待處理也有很多討論空間........
身心異常不代表會主動攻擊別人.......別人的行為也是原因之一.......
我認為如果教官沒有跟該生吵架演變成拉拉扯扯的話........事情不會這樣.......
假設教官以口頭善意勸導跟適度不過度強力的力量請該生離開鐵道........
就算該生不聽...... 被火車撞死........旁邊又被人錄影.......
如果教官在錄影中表現的已經盡力以正常方式規勸的話........我想也沒人會怪他.......
而如果教官一開始好好說........該生也聽進去了........那一切都沒事.......是最好的.......
可能有人會說好心做多還被嫌.......不如不要做........
好像事情只能兩極化不能折衷平衡的樣子.......
會這樣講的人......別理會太多就是.......
羨慕人家文明國家的觀念好........那自己觀念就先要好.......
這些身心障礙者不是大奸大惡........
如果我們自己做好........對方的表現可能會出乎我們意料的好........
自己不冷靜在先.........再去怪身心障礙的學生有問題的話.......說不太過去.......
其實可以不要小題大作........
一切只是教官不了解 / 處置措施經驗不夠.......
剛好遇到個性情緒不穩加上有帶隨身自衛武器的學生.......
雙方都有互相理解改善的空間........不打不相識........
如果覺得需要事後繼續了解跟進該生狀況的話.........
該鄰校教官也算是除了該生的輔導者跟其家庭成員本身以外........
比較有立場做這件事的人.......
畢竟日後還可能遇到......該知道把該生當成正常的有情緒問題的學生來對待......
而不是了解狀況以後還把該生當成不可理喻的人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