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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eluya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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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48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比較奇怪的是台化自己都在法庭裡承認了排氣量超標是操作設備中會產生及添加的氣體導致(而台化認為這多出來的氣體應該不算排放量,也無關排放品質),為何還會冒出來一個操作人員的疏失?


因為沒看到這本環評報告書,所以我不確定他的上限是訂多少
如果承諾上限0.87%,台化卻用1.2%的煤,那是台化自己購煤的問題
但是這應該不構成展延申請退件的原因
環評監督條例可以針對廠商違反條例時予以裁罰
甚至不當利得可以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限制
另外就是申請展延的時候,檢附的生煤成分都超過許可證的上下限值還送件
這犯的傻也太誇張了

一般環保法規中的排放濃度,都是以乾基計算,所以排放濃度也會以乾基計算
所以台化說的,在處理過程中會因為水氣增加排氣的體積
但是那並不影響排氣的品質,因為它的排放值就是計算乾基底下的濃度

乾基不含水氣,濕基含水氣,體積差就是1莫耳22.4升
這可以從不同溫度的飽和蒸汽壓去計算會增加多少體積

至於這個罰款,你看看法官的見解
"而台化審理中自承沒在防制計畫中告知處理過程會加入水等其他物質,導致排放端廢氣量將遠大於處理端廢氣量,雖可採信,但其差異要歸咎台化未在申請核發許可證階段載明,綜合雙方所述,駁回台化之訴。"

法官基本上是相信台化的計算方法,但是有一個重點是台化自己承認沒在防制計畫中寫入會有加水、加洗滌劑而造成排放端流量大於處理端流量,因此判台化敗訴。

首先前面提到了,排放值是以乾基計算
排煙脫硫設備是濕式洗滌塔,有水汽也是一般環保人員所知悉
這些通常也不會特別寫入防治計劃書,難道濕式洗滌塔是用固體顆粒在洗嗎?

但是今天台化的操作人員疏失了
(PS.鍋爐操作人員是需要考證照的,這些東西理論上應該都是要他們自己寫的)
環保局的承辦人可能是會計系,因為他老爸背景很OK才進環保局的(我亂掰的,但是實務上常態,我遇過承辦人是國文系的,但是他老爸是OO)
沒把他們當外行人,並把這些東西寫清楚,出事情責任當然只能自己吞下去
只是這裡的疏失不是真的在FGD的操作上,而是跟環保局承辦人之間的溝通上

環保局長都說這件事情是台化在後端加氣 "有疑似要稀釋污染物排氣濃度之疑"
看了我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舊 2016-10-07, 02:43 PM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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