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要看怎麼操作
台化3個鍋爐只有一個有環評,另外兩個沒有
而環評承諾值要看是承諾什麼
如果是污染物排放濃度,那確實就是看環評承諾值
這是環評法規的精神,不是說環評講一套實際排放又一套
這次的爭議點不是污染物排放濃度的承諾值
而是著墨在生煤成分上
像是之前講最多的含硫量,環保局自己都講台化的生煤含硫量報上去就是個0.5%~1.2%
後面在新聞上卻一直打自己臉,強調承諾值是0.87%,台化的生煤報上來是1.2%
所以台化不符合標準,
同樣的一件事,在環保局長口中變成了月亮,初一十五長的不一樣了
因為我沒看過台化當時的環評報告書
這部份我沒辦法斷定當年的環評是否也把含硫量訂定一個承諾值
但是後來的新聞都說是生煤的固有水分、揮發份、固定碳不符合承諾值
這我就納悶了,這些東西理論上不影響污染物排放量(了不起就CO或CO2)
而且生煤成份本就不固定,弄個寫死的承諾值卡死自己不是很奇怪?
至於排氣的問題,可是操作人員的疏失居多,被罰款也只能自己鼻子摸著吞下去
但是要用這個罰款案件栽人家台化在後端加氣,稀釋污染物濃度就真的是...當大家都白癡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