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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feree_c
確切提出喻體與本體的共通性,達到譬喻的目的,這就是譬喻的正確操作,何須補充論述?
我所作的是[一針見血],你卻要[畫蛇添足],豈不可笑?
正因為你不懂何謂比喻,所以認為還須補充論述,這是你所犯的最大錯誤.
另外關於教化,我覺得你真的是狀況外.
建議你閉上嘴,張開眼看看,改變是現在進行式,不要什麼都自己想當然爾.
幾年前還不時有年輕人不讓出博愛座,司機就不開車,司機被視為英雄的新聞.
你回想一下,多久沒有這種新聞了?
取代的,是一件又一件辱罵不讓出博愛座而被唾棄的新聞事件.
風向在變,你完全不知不覺?
經過這幾次事件的報導,認清博愛座正確定位的人,只會愈來愈多;
對博愛座有錯誤認知的人,經過這幾次事件的報導,也只會愈來愈少.
至於你所謂的辱駡,那就更可笑了.
告訴你[必須拿共通點來比喻,才是正確的操作方式,想拿非共通點來操作,不管是誰,都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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