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akii
我覺得“車主”有保第三人財損,所以保險公司才會先全額墊付
但沒保“免追償”,所以保險公司才回頭向“駕駛”追償墊付的費用
這則新聞沒把“車主”與“駕駛”的關係寫出來
所以有可能發生這樣的狀況
所以這個新聞“可能”可以告訴我們
車子不要隨便借三等親以外的人用,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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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肇事駕駛不在理賠範圍內, 保險公司應該是直接拒絕理賠, 不會先賠再求償;
若是財損金額不足, 頂多賠上限而已, 也不會全賠再求償
因為兩個駕駛同姓, 也沒有說出錢的是那個車主的保險公司, 因此比較可能是奧迪車主
的保險公司出這條錢在向馬自達車主求償
另外, 照新聞報導, 馬自達車主要賠修車費9成, 判決賠205萬(修247萬), 有可能馬自達
有保很低的財損, 他的保險公司大概只付18萬, 要不然賠9成是要約22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