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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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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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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um~~
台灣連年拿到發明獎也沒用。 一但台灣社會要使用新技術就等於剝奪了少數人的利益。

倒不如技術賣給外國,自己賺


這也是創業的方法,自己有概念先做雛形找有興趣的廠商投資或將已註冊的專利售出,再想另一個創意。

我太太畢業後去矽谷 IBM 工作,幾位女生屬資料庫搜尋系統研發,
後來改兼職(下班後)專為簽不起昂貴維護費的小公司處理軟體問題。

存了錢離開IBM 創業,反而老東家花錢要跟她們買修正程式的專利。
老婆說IBM 不會太在意這種事,公司是一部大機器沒辦法完全挖掘出有新概念的人,
讓她們展翅高飛,有了好構想再用便宜價格把技術專利買回來 !(也不用擔心多年後員工退休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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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
舊 2016-09-30, 08:48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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