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f1073
網路本來就是兩面刃,Facebook最初期就是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所以剛開始
大家都留真實資料,這麼多年來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你說的報復性貼他人個資
在我FB看不到,抱怨朋友家人很多,至於公開他人個資有個資法可以控告,我想不會
常常有人很閒以身試法,至於上了新聞確實會造成傷害,例如布丁三姊弟事件,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要想不被別人看破,自我了結FB帳號吧! 然後斷網... 要是所有人類
都理性,那還需要警察與法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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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只會提供涉嫌:涉嫌殺人、擄人勒索、毒品、妨礙電腦使用、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違反兒童及少年****易防制條例以上這幾種案件而已。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50423/597755/
我前面提過,FB制止力是不夠。
我也聽說FB公布他人個資挨告的,因為通常都互相知道對方是誰(感情糾紛,車子擦撞,等等應該都知道對方是誰吧?!)。但是如果你不知道對方是誰?那該怎麼辦?
FB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