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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ar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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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551
引用:
作者胖喵喵
那法律有規定女生一定要懷孕嗎?

這樣說來也合理,權力伴隨相對義務,既然這些女人拿懷孕來說嘴,那她們的義務就是懷孕,既然如此,推動立法,規定女性必須在幾歲以前生產達到指定胎數,沒達到視同逃避義務,給予相當逃兵的懲罰,應該是很合情合理的,而且還要像兵役那樣,規定完成前出國移民有所限制,當然後續的養育問題也要一並列入義務範圍。
舊 2016-09-26, 06:58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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