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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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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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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引用:
作者drasil
那位「勇夫」被判處的只是緩刑,不會留下前科,如果兩年內沒犯刑事案件,罰金也不用繳,這樣不是輕判不知道怎樣算輕判了。
是嗎?因為沒有繼續關心案情,而我卻記成被判3年。

最後是改判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
我覺得這樣就合理多了。
舊 2016-09-25, 03:47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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