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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hga587
不認為短片重點是這樣

影片主要描述是機車速度過快(明顯畫面)且不注意前方路況(明顯畫面)導致事故,讓家人很傷心,呼籲機車慢行

肇事主因判下來可能是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而且後方小貨車也跟車太近才會輾過倒地騎士,影片沒有強調汽車明顯違規的畫面,後段敘述不當內容凸顯現實中政府漠視汽車違規導致機車族傷亡。

影片內容重點認定是本串蓋樓原因

每當機車族跳出來發點聲,不管有理無理,總有人會跳出來指責

你認為[肇事主因]是宣傳重點,我卻認為[事故結果]才是宣傳重點.
試想,沒有強調汽車明顯違規,不正說明此宣導短片重點不在[肇事主因]?

後段的敘述[放慢你的速度]就是在提醒機車騎士速度不要太快,不管誰違規,機車騎士總是傷亡最高的一方.

影片中沒有譴責汽車駕駛,是因為宣導重點不在此.
譴責汽車駕駛不只不可能讓違規駕駛消失,反而會讓此宣導短片的重點(機車車速大,騎士危險性高)失焦.
這應該是很淺顯的道理.

另外,你說[每當機車族跳出來發點聲,不管有理無理,總有人會跳出來指責].
我覺得,這應該算是惡人先告狀吧?

看不懂宣傳重點,或對於宣傳影片有意見,可以提出來討論,但自己製作個看法偏頗的影片,直指歧視機車族,交通部府垃圾.....
請問,到底是誰先作出[指責]的動作?

更可笑的,舉個爛例子,就想說服別人,當一般人都很笨嗎?
什麼[政府不抓色狼...云云],製作影片的人用點腦好嗎?

哪次色狼出現,政府不抓?故意放過?
哪次汽車駕駛肇事,政府不抓?故意放過?

抓色狼和女性注意安全,並不衝突,兩者可併行;
處罰肇事汽車駕駛和機車騎士注意安全,同樣不衝突,同樣可以併行.

老實說,這種幼稚園邏輯等級的影片,會認同的人,應該程度也不怎麼樣吧.
舊 2016-09-15, 10:41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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