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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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s
在發生情況當下你怎麼知道小偷沒有武器?
X光眼?
你怎知小偷不是進屋後把武器放在某處,起身後搞不好就衝過去拿刀槍殺了屋主夫妻
法律有正當防衛,就應該完整保護一般人,而不是像法匠一樣吹毛求疵
現在就是法匠在亂,要求正當防衛還要行動完美無缺
警察抓人也要完美無缺,醫生救人也要完美無缺,警消救人也要完美無缺
哪來那麼多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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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衍生出一堆沒發生的情境並沒有義意,法律不能只靠假想就可以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再者屋主都勒住小偷了,換個方法讓小偷面向下,反手制止他雙手也是很容易的。怕被逃,先尻兩拳在肚子上,兩拳在臉上,兩拳在蛋蛋上,就不信小偷還有辦法跑。
然後再叫老婆去拿繩子,沒繩子拿菜刀,抵住他脖子........
看我隨便就想到一堆可以不用殺他的方法了,為何屋主一定得要殺死人?
這其實就是責任與比例問題,要防衛可以,但當你防衛行為超出比例,就承後法律後果不是很合理?
警察、消防人員、醫療人員更需要這種責任承擔的法律,不然肯定一堆人便宜行事,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死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