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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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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柏(第四)
其實我會回也是有點意氣用事,這篇樓主貼的是一篇完全偏頗的報導,然後底下一堆看了就高潮的人跟著起舞小小小,說啥房仲是詐騙之類的

稍微有點思考能力的就會開始懷疑樓主那篇的真實性


老實說我也沒去詳究真實性,而是針對內容,一篇文章裡面又是講自己是低收入戶、又是說要幫老婆養病、又說自己父親失智症、又說房仲騙人,除了最後一點之外提了很多跟這案子不相闗的事,我就直接判定這個文章事用來抹黑房仲的,但目的不是抹黑房仲,目的是逼房仲退回訂金
房仲到底有沒有騙真的不重要了,因為很多人看了這篇文章就信了,一面倒的幫買方說話

其實是不是低收入戶也不是那麼重要, 那都只是當事人裝可憐的用詞而已
只是現在的流程好像都得先簽完約之後才能知道自己貸得到幾成下來
而不是先知道自己能得貸到幾成之後再來決定要不要簽約
不過更重要的事明明沒錢幹嘛還學人家買房子
既然是低收入戶那就應該去住社會住宅才對
台灣的房子是給有錢人在買的
舊 2016-09-08, 02:49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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