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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7788000
我認為房仲這個角色蠻"神奇"的
對買房子的人來說
可以當作是不能信任的人來對待
而非像是如像代書或律師這種可以很高程度的信任
(但很多人卻對他們相當的信任?)
房仲由於他的專業
他可以利用很多資訊不對稱來濠洨買方
像前幾樓提到的加註貸款成數不足的特約條款
這個就是很常見的例子
如果房仲的角色變成如果辯護律師那樣的話
自然會窮極一切替買方設想
可惜房仲的本質就是掮客
他只會為自己的利益著想
廣 告常見包裝的形象根本是洗腦...

在喊價時
房仲會把買賣雙方分兩個房間談
然後在中間傳話
不是雙方直接見面談
這時候你還會完全相信房仲的話
真的是好傻好天真
舊 2016-09-08, 01:20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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