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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信房仲 貧夫妻40萬遭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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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房仲這個角色蠻"神奇"的
對買房子的人來說
可以當作是不能信任的人來對待
而非像是如像代書或律師這種可以很高程度的信任
(但很多人卻對他們相當的信任?)
房仲由於他的專業
他可以利用很多資訊不對稱來濠洨買方
像前幾樓提到的加註貸款成數不足的特約條款
這個就是很常見的例子
如果房仲的角色變成如果辯護律師那樣的話
自然會窮極一切替買方設想
可惜房仲的本質就是掮客
他只會為自己的利益著想
廣 告常見包裝的形象根本是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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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8, 11:4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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