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開車在高雄市七賢路,遇到一台計程車從快車道忽然切到機車道攬客
車輛斜停、屁股還留一截在慢車道上,害後面機車要趕緊煞車閃避
回家後調行車記錄器進行檢舉∼幾天後得到到警察局回覆
才知道這種行為竟然沒有罰則耶!難怪台灣計程車那麼囂張。
引用: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5年08月29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意見,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事項(車號XXXXX在七賢路、南華路口「突然切換車道戴客」..…),台端檢舉之違規交通行為,該車突然切換車道之情形並無罰則。感謝您對警政交通的關心與協助,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順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000000新興交通分隊,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新興分局交通組潘XX(電話07-0000006)聯繫,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家欽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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