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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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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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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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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Dancer
當初柯P選市長的時候,一輩子做過的事都被拿出來放大檢視,
一切完全合法,但你能接受這樣的做法嗎?
政府要賺罰金,也可以無所不用其極的監控你的行為,你一犯錯就罰,那你也要說不犯錯就好了嗎?


明顯惡意/故意找碴的作法 這樣能類比?

我家附近最近多個拖吊場,每天生意興榮,里長還發單約眾抗議,
說影響附近住戶的生活品質,但台南違停真的蠻嚴重,習慣早就
成生活一部分,突然約束大家都幹的要死,賴清德被罵也剛好
雖然都知道違停是錯的,問題是多數人都認為市政府太嚴
舊 2016-09-06, 04:25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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